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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國際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考勤制度
一、 目的
   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,嚴肅工作紀律,有效提升員工敬業精神,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特制定本規定。
二、 適用范圍
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
三、 考勤方式
4S店全體員工周一至周五早上9:00在4S店一樓門口集體點名,4S店、中博南、北展廳按照原來規定在各自展廳點名。
四、  考勤統計時間
當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天
五、  實施細則
1、   工作時間:9:00--18:00。對員工的考勤設置兼職考勤員,認真負責公司員工的考勤工作,考勤員要對公司每個員工的出勤情況當日進行記錄。員工如遇出差或外出辦事,提前通知考勤人員。
2、   遲到、早退、曠工:上班未在規定時間參加集體點名為遲到,未經請假提前下班為早退,工作日不上班而又未請假者為曠工。
3、   事假、病假:因事、病請假經領導批準為事假、病假,請假必須寫請假條,經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。凡請假員工,假期未滿上班或超假必須到人事部門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。未辦理銷假手續者假期內上班不計工資,超假但未辦理續假手續者以曠工論。
4、   審批權限: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,三天以下(含)由相關副總審批,三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。
5、   遲到處罰: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遲到一次罰款1000元,員工遲到一次罰款500元,年度累計遲到3次以上,扣除年底獎金的50%。
六、  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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